被审计部门承诺书
审计处:
按要求,我部门现对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如所提供资料失实或未按要求完整提供,我部门愿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并接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榆林学院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所作出的处理处罚。特作如下承诺:
1、已按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报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我们负责;
2、本部门所有的银行帐号、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已按要求全部提供给审计组;
3、被审计年度的所有经费收支均已如实入账;
4、对提供的所有会计资料无弄虚作假现象;
5、我部门未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6、我们将随时向审计组提供审计工作需要的有关资料;
7、本部门(个人)愿承担因提供不实资料或不如实提供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主要负责人(签名):
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名):
(被审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