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预算调整不符合规定
审计发现某高校2017年追加工会经费300余万元、2019年追加高层次人才实验室改造经费200余万元的预算存在先调整、后履行决策程序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条“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各级政府不得作出预算调整的决定”等规定。
审计建议该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对预算严肃性的认识,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预算法的规定,确保预算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