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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审护航】之“案例快递”第11期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0:24 点击:[]

案例:虚假报销项目经费

审计发现某高校张某在2013年至2015年,以冒用经办人签名、私盖领导印章、伪造报销发票和采购合同等方式,多次在财务处进行虚假报销以骗取项目经费,共计人民币86.47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等规定。

审计建议学校应收回虚假报销经费,依规处置报销人及经费负责人,加强经费使用监督,防止套取项目经费。集中开展专项教育活动,通过财务报销违规案例,剖析违规的事实和根源,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切实规范各项财务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