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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知识问答2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10:40 点击:[]

                                                                              

1.“三公”经费审计主要审什么?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审计。一是审查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管理情况,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等;二是审查因公出国(境)管理情况,如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有无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有无私自通过旅行社等组织出国(境)活动,有无擅自改变出国(境)线路、增加访问国家、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有无公款出国(境)旅游等;三是审查因公出国(境)费开支情况,如有无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用,有无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出国(境)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审计。一是审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管理情况,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等;二是审查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如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有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有无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有无超标准租用车辆,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车辆,有无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等;三是审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开支情况,如有无超标准列支公车购置费用,有无变相发放公车补贴等。

——公务接待费审计。一是审查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情况,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等;二是审查公务接待管理情况,如是否按要求简化公务接待,有无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工作餐标准,有无借机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有无安排参观旅游景点和高消费娱乐,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等;三是审查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如有无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有无挤占挪用其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等。

2.会议费审计主要审什么?

——会议费预算管理情况。主要审查会议费预算编制是否完整、准确、细化,预决算信息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和公开,是否存在预算编报不完整、不细化,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以及决算数据不真实等问题。

——会议计划和审批管理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按照节俭办会的要求,严格会议计划和审批管理,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场所,采用电视电话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在高档星级宾馆、旅游风景区开会、培训等问题。

——会议费开支情况。主要审查有无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理疗保健、美容健身、礼品、纪念品、商业预付卡费用等支出,是否存在通过驻外机构、政府宾馆和所属单位摊派、转嫁相关费用,以及以会议费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项目;

——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上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4.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有哪些?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上级领导干部兼任部门、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且不实际履行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常务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审计机关可以对上述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