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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评建工作督查制度
2015-07-10 10:31  

榆林学院评建工作督查制度

一、学院督查组在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督查组在各院系(部)设督查联系人,负责将本部门在各阶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成功的经验上报督查组。

三、督查组与评建办、各项目组、工作组紧密配合,对评建工作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反馈,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

四、制定检查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督查和复查。

五、督查重点是各院系(部)、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组、工作组评建工作完成情况,尤其是各单位领导班子在评建工作中的表现。

六、对在评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建议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七、加强督查组自身建设,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严格执纪,确保评建工作顺利进行。

榆林学院评建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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